Wednesday, June 29, 2005

夢魘 (其一)

真討厭﹗清晨時分作了一個惡夢。我知道是清晨時分,因為我被自己的驚叫吵醒了。差不多是時候起床上班,可是仍在因夢魘而急速地呼吸的我,決定繼續跟惡夢搏鬥。

我看見自己一不留神,在街角一轉,來到一處滿佈肉食檔的街市。我站在路中央,寸步難行,但在肩膀上扛著一條條豬屍體的送貨工人,直向我衝過來。幾經辛苦,左閃右避,我不願多盼顧這地方一眼,更勿論要跟所有人和物有任何接觸。可是,當我剛慶幸避過一條在半空中足不觸地迎面飄來的豬屍,在我身旁不遠處,我清楚見到一條同樣沿掛在半空的屍體。這次是一條黑狗。這次我再也無法忍受。我要嘔吐。結果,我大叫了。驚喊聲不大,卻足以把我自己吵醒了。

然後,我感覺到自己的呼吸不斷的加速;然後,又是幾聲無意識的叫喊。

誤打誤撞,誤成部落格。

本只想草草回應某人的一張照片,可是命中注定與電腦為敵的我,糊裏糊塗,來到這地步。 如果我一心想要在建一個部落格寫下什麼,我敢肯定,即使我跟電腦苦戰五百一十分鐘後,我還是會帶著一對國寶,意興闌珊的返回辦公室。 世事難料。


在一小時前,我坐在101號巴士上,一邊以阿nat為箭靶,連珠炮發,盡吐無聊話;一邊思索昨天在一個Blog上看到的文章照片。


昨天,我第一次希望留言回應那些文章。但我沒有。我沒有把腦中的草稿,以「竹手戈木山心卜口金口山ZX日中ZX日中ZX日中」轉化而成的電子文字表達出來。 為什麼﹖沒什麼……只是覺得在blog留言有點匪而所思。會有人看嗎﹖會有回應嗎﹖網主真的會看到回應嗎﹖既然最終都可能得不到回應,倒不如把話埋於腦中,不是更好嗎﹖


沒想到現在我的思想竟以超光速背叛一小時前的我的思想。因為我看到了今天的照片。我很想知道以後的每一天,透過玻璃窗拍下的維港另一邊是怎樣。我想給那個bolgger發一個留言。就是一個留言的想法,帶我來到這裏。 到底我在說什麼﹖沒什麼,只想說聲﹕HI!

Just to say Hi